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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3-20 点击:次
2019年3月18日,由中国种子贸易协会(CNSTA)、荷兰种植协会(Plantum)、德国植物育种家协会(BDP)和中德农业中心(DCZ)联合举办的中荷德植物新品种保护执行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综合处处长杨海生受邀出席论坛,来自大田、蔬菜、花卉等多家种子公司,以及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等不同领域的七十多位业内专家代表踊跃到会听取论坛报告。论坛由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秘书长田伟红女士、荷兰种植协会副主席Anke van den Hurk女士、德国植物育种家协会主管Dieter Rucker先生共同主持。
会议伊始,中国、荷兰、德国三方主办方代表分别向论坛致欢迎词,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综合处杨海生处长代表农业农村部发表讲话。杨处长在讲话中指出,中国是种业大国,近年来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市场秩序明显改善,育种创新的积极性显著提升,企业逐步成为育种创新的主体。今年是中国加入国际植物保护联盟(UPOV)20周年,随着中国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将着力推动国内条例修订工作,并进一步扩大对外合作交流,进一步促进我国种业创新以及全球种业的发展。此外,杨处长还对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高度赞扬了协会代表中国种业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也对协会今后在促进种业创新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希望。
中国种子贸易协会秘书长田伟红致欢迎词
荷兰种植协会副主席Anke van den Hurk致欢迎词
中德农业中心执行主任Jürgen Ritter致欢迎词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综合处处长杨海生致词
本次论坛以提高国内种子企业对知识产权,特别是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重视,通过嘉宾分享在荷兰、德国和中国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经验,针对大田、蔬菜、花卉等不同作物,探讨如何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在中国的执行。荷兰种植协会Judith de Roos对荷兰种植协会、荷兰品种权保护现状以及具体保护执行经验等方面做了介绍;德国种子托管有限责任公司Moritz von Köckritz分享了该公司在打击侵权案件中的实践经验;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处长崔野韩介绍了中国品种权保护情况;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研究中心主任许勇针对蔬菜品种权的现状、问题和保护技术手段做了详细讲解;国际特许使用费管理公司Kees Winters介绍了该机构针对品种权的保护措施和方法;科沃施公司Paul D Olson和科迪华公司Marc Cool分别分享了各自公司在中国的执行经验;中国先正达律师胡国群分析了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领域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措施。
在演讲嘉宾结束后,所有参会代表分为五个小组,共同围绕处理侵权事件的途径、挑战、以及如何改善执行效果等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每个小组涵盖行业协会、法务、公司等相关种业服务领域的业内专家,涉及大田、蔬菜、花卉等多个作物群体。各组成员纷纷畅所欲言,结合各自经验发表看法建议。
此次交流和分享不仅增进了中国与德国、荷兰的交流,使国内企业了解到国外对品种权的保护和执行情况,推动中国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改善执行环境。这不仅为下一步我国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提供了建设性意见,也对营造国内自主研发创新的良好经营环境起到了促进作用。
会议第二天,中、荷、德三方主办单位继续召开了内部讨论会,就前一天论坛结果与收获进行汇总整理,并针对如何解决侵权案件中取证困难、提高维权力度、改善执行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两家外方均表示,此次论坛是三方首次合作,取得了良好反响。此外,三方在会上达成共识,将尽快建立工作小组,着手对成果落实做出规划和分工。
继去年与亚洲种子协会联合举办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植物品种权保护情况分享的论坛后,今年是种贸协与荷兰、德国就植物新品种保护执行情况的进一步尝试合作,不仅将论坛重点更聚焦在植物新品种上,同时也将合作视野放宽到欧盟国家。不论是参会人员亦或论坛议题,都更加深入化和专业化。下阶段,我协会将尽快整理论坛材料,分享给各位会员,在规范行业自律方面发挥协会应有作用,共同促进我国种业的健康发展。
荷兰种植协会Judith de Roos
德国种子托管有限责任公司Moritz von Köckritz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处长崔野韩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研究中心主任许勇
国际特许使用费管理公司Kees Winters
科沃施公司Paul D Olson
科迪华公司Marc Cool
中国先正达律师胡国群
分组讨论及汇报
分组讨论及汇报
全体合影